集体土地小产权房的来历及变迁

  来源:小产权房发布日期:2021-02-25浏览次数:351

摘要:在深圳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,好多人在毫无选择中被动的把深圳小产权房当做了唯一的希望,但是许多想要买小产权房的人都很关心各种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,比如:安全吗?有保障吗?会不会被强拆吗?手续如何?深圳的小产权房和其他城市有什么区别?小产权与旧改什么关系吗?等等各种与小产权相关的问题。

 在深圳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,好多人在毫无选择中被动的把深圳小产权房当做了唯一的希望,但是许多想要买小产权房的人都很关心各种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,比如:安全吗?有保障吗?会不会被强拆吗?手续如何?深圳的小产权房和其他城市有什么区别?小产权与旧改什么关系吗?等等各种与小产权相关的问题。
集体土地小产权房的来历及变迁
我们通过一些专业的渠道进行搜集和整理,把深圳从改革前夕至今40年里,涉及小产权房及用地的政策法规,整理了一下,(约有一百五六十条,包括:土地改革、小产权房起源及类型、处置、城市更新、以及合法外用地的未来等)整体上来说,算是对深圳小产权房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吧!
小产权房说到底也是房地产的一种,既然是房地产,那么地的问题就是绕不过的话题了,所以说房不说地,纯属耍流氓!
今天先开始讲小产权房的地——集体土地的来历及变迁。
中国农村土地法变迁:
中国农村的土地总得来说历经了三个时期,从封建土地主阶级所有制,再到农民土地所有制,最后是集体所有制。
1、封建土地主阶级所有制
在解放之前,中国的土地基本都掌握在剥削地主阶级的手里(封建阶级所有制),在封建剥削土地制度下,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%的地主、富农约占有农村70~80%的耕地,他们以此残酷地剥削农民。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%以上的贫农、雇农和中农,则只占有20~30%的耕地,他们终年辛勤劳动,却不得温饱。这是旧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根源之一。
因此,解决土地问题、没收地主的土地给劳动人民,已成了抗日战争胜利后广大劳动人民的迫切要求。
2、农民土地所有制(私有制)
3、土改初试: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1947年9月
1947年9月,西柏坡举行的全国会议上通过了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因为当时还没有全面解放,所以《大纲》仅在解放区推行。尽管如此,《大纲》是新中国的第一的土地法。
《大纲》其中规定:废除封建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,废除一切地方的土地所有权,废除一切祠堂、庙宇、寺院、学校、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,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(欠地主富家高利),把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,全部由乡村农会接收,然后统一分配。分配给农民的土地,由政府发给《下地所有证》,并承认其自由经营、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。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及债约,一律缴销!
4、临时宪法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》1949年9月
《共同纲领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,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。
尽管《共同纲领》,尽管不是一部正式的宪法,但不管内容还是法律效力上来看,都具有国家宪法的特征了,所以《共同纲领》也称为临时宪法。在后来的很土地法及正式的宪法上,很多基本原因在其基础上进一步确认和发展的。
5、第一次正式土地改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》1950年6月
《改革法》正式规定: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,土改完成后,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,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都自由经营,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。土地改革制度以前的土地契约,一律作废。
1952年深圳南岭村分地的土地房产所有证:
到此,《土改法》把土地分成了,国有和农民私有两类。
6、土地集体所有制
7、农业互助组,最初的集体化尝试!(1950~1953年)
打了土豪,分到了田地!农民有了自己的地并不意味就此可以安居乐业了,里面还有很多的问题存在,比如缺少农具、耕牛、实际劳力少、等等问题……。
1951年12月15日中央印发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协议(草案)》在《协议》的指导下,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组织。它一般由几户至或十几户组成,实行共同劳动、分散经营。土地、耕畜、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的农产品,仍归私人所有,但由于换工互助,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,产量一般高于个体农户。农业生产互助组分季节性的临时互助组和长年互助组两种。
8、临时互助组:
临时互助组,一般由几户农民在农忙季节组织起来,进行换工互助,农忙过后,即行解散
9、长年互助组:
常年互助组。是农业生产互助组的高级形式,其规模比临时互助组大一些,一般七八户或十几户,组员之间除全年在主要农事活动上进行换工互助外,还在工副业和小型水利方面进行互助合作,组内有简单的生产计划和初步的分工分业。
这个时期,相比与家庭独立经营,整体的生产能力上去了。农业互助组阶段,除了长年互助组会有一些共有的财产之外,各种生产资料及土地还是属于农民私有制的!
10、农业合作社,集体化初步形成(1954~1958)
土改以后,土地分到农民手里后,农村很快又出现 了“分化“,那些劳力弱的,孩子多的,生活穷困的,宁愿把手里的地卖了。而劳力强的,富裕的农民想发家,又把穷人的土地买到自己手上来……,土地往富人一边流,平均分下去的土地又平平均了。如果任其下去,还是会穷的穷,富的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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