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,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者购买了有产权证的房子。房款已经结算完毕并且住进房子的,但是没办法办理相应过户手续的情况,则要慎重处理,视情况而定。如果购买的是集 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,并且也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明手续的,这种情况下可以自己用来居 住,也可以进行出售和租赁。不过需要出售给深圳本地的居民。
第二,如果购买的是仍然在建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住宅项目,那么一定要委托专业的机构 来评估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,在此之后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,最终按照商品房 项目的相关规定来报批,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。
第三,如果是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没能取得产权证明的情况下,而且确实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,而购房者也不是集体产权其中的所有人,那么此种情形下,为了避免各种法律风险和政 策风险,最好的办法就是请求解除合同并且退回相应的交易款项。